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訟前轉移財產的,不違法。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對於該行為,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範圍僅限於債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目前,非法轉移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 .存款的轉移。這種轉移比較簡單。壹般會建立壹個新的賬戶。通過長期將存款轉入新賬戶,在對方不知情,不知道新賬戶存在的情況下,很難查到對方賬戶中的財產。第二,私人贈與轉移財產需要人的配合,但對於轉移的人來說風險也很大。第三,轉移財產。壹般是隱藏私人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套現。整個交易過程和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產交易中心,妳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大量現金,並找到消費的理由來掩蓋。4.轉讓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營運資金,虛假貸款等。,具體來說就是將股權減少或歸零,造成沒有股權甚至外債的表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或者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影響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轉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況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