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重大醫療過失報告後,應當交由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重新鑒定不收取鑒定費。
具體收費標準為,參加鑒定的醫學專家超過7人(含7人)的,首次(市級)鑒定收費2200元/例,省級鑒定收費3200元/例;專家人數不足7人的,首次(市級)鑒定為65438元+0.700元/例,省級鑒定為2200元/例。爭議當事人在收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受理通知書》後,按以下三種情況要求支付鑒定費:雙方同意委托鑒定的,協商支付預付款;衛生行政部門移交的鑒定,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先行墊付;經鑒定屬於醫療事故的,由醫療機構支付鑒定費;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提出爭議處理的申請人支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收到醫院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的報告,轉由醫學會鑒定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醫患雙方提交鑒定材料,組織專家鑒定組,召開鑒定會,經專家合議形成鑒定結論,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醫患雙方各執壹份)。
醫學鑒定是鑒定事故受害者,當然需要受害者本人到場;費用必須根據案件的不同程度來定,壹般從幾百元到壹萬元不等。對方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支付妳的鑒定費,並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責任。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壹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時,單方邀請專家參與鑒定或者出具咨詢意見的,費用由司法鑒定機構承擔,但經委托人同意的除外。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經鑒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申請醫療事故處理的當事人支付。鑒定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全文第十五條當事人雙方委托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費應當協商預付。
衛生行政部門轉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應當預交鑒定費。經鑒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未被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壹方支付。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重大醫療過失報告後,應當交由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