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8時許,楊騎電動自行車再次行至某村監控點時,因未戴口罩被鄉政府值班人員攔下,並詢問“妳為什麽不戴口罩?”“我穿不穿跟妳有什麽關系?!我就是不穿!”被告人楊壹邊囂張地喊叫,壹邊撕開警戒線,騎著電動自行車沖撞值班人員,並強行沖撞監控點。值班人員立即制止了楊,誰料他從電動車後備箱拿出壹把菜刀,對值班人員進行威脅。楊的行為嚴重影響了疫情防控工作。同日,楊因涉嫌犯妨害公務罪被武陟縣公安局逮捕,次日被刑事拘留。
為依法打擊涉疫犯罪,武陟縣法院迅速立案,立即對案件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審查,決定適用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2月27日,武陟縣法院通過遠程審判系統對被告人楊妨礙公務壹案進行了審理。法院、檢察院、看守所是連在壹起的,法官、檢察官、被告人“隔空”對話。在法官的引導下,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楊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並在最後陳述中對自己的錯誤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表示認罪、悔罪。
法官提醒,疫情防控事關億萬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是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國家行動。每個人都必須無條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期間,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疫情防控人員的相關工作,堅守法律底線,不以身試法。對於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