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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漲價違法嗎?

疫情哄擡物價是違法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疫情期間哄擡物價,違反國家規定哄擡物價,牟取暴利,可能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可能構成犯罪,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此外,拒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將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對疫情哄擡物價的投訴,可撥打12315,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軟件上的投訴,市長信箱。

對價格欺詐行為的投訴方式如下

1.撥打12315舉報。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場價格監測分析,認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報告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歡迎市民朋友積極參與監督。可以撥打12315舉報價格問題。

2.微信舉報

打開微信進入後,點擊我的,選擇支付。選擇城市服務圖標進入。單擊流行病檢查員選項。選擇下方12315服務進入。單擊我要報告的選項。將顯示報告通知,點擊同意選項。選擇進入地圖搜索的選項。點擊我要舉報,填寫舉報信息。

3.打電話給疫情防控指揮部。(詳細聯系電話以縣市指揮部公布為準)。

4.市長信箱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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