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
作品應自願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均不影響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
1年6月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十二條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是作者,在作品上有相應的權利,除非有相反證明。
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可的登記機構登記其作品。
前二項之規定,於著作權相關權利準用之。
第六十二條
本法所稱著作權,是指著作權。
如何保護產品設計圖紙著作權的法律分析:產品設計圖紙著作權的保護需要做好著作權登記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作品,包括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創建: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四)藝術和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產品圖著作權的法律分析:產品圖的著作權屬於產品的創作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以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為基礎,所作出的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