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屬於行政機關。截至2023年2月26日,員工工作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5: 30。
永清縣民政局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貫徹執行民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負責實施。
2、負責全縣民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工作,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公開發行基金會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
3.制定全縣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工作。
4、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負責全縣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管理,負責革命烈士的復審和審批工作。
5、指導退役士兵和殘疾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
6、指導全縣農村救災工作和災區生產自救及發放救災款物,積極開展全縣經濟社會捐贈活動和救災物資的儲存管理。
7.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8.依法負責全縣社會組織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承擔全縣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
9.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上所述,永清民政局的工作涉及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方面。這些都是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或者壹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