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使用他人拍攝的風景照片是否侵權?

使用他人拍攝的風景照片是否侵權?

涉嫌侵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不參與創作;為了謀取個人名利,他簽了別人的作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竊他人作品的;其他侵犯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經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圖片視為侵權。從行為性質來說,任何未經授權使用著作權人作品的行為,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都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因此,這種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原創圖片的行為,無論是作為個人頭像在社交媒體上使用,還是作為發送好友時的圖片使用,都是侵犯作品著作權人著作權的行為。

因此,在使用別人的原圖時,要註意以下幾點:

1.如原創者已聲明禁止轉載,則不得使用;

2.如果不想使用他人原創圖片牟利,可以通過私信等方式聯系原創者,說明使用目的,取得原創者同意;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需要聯系原創者,支付相關報酬後才能使用;

3.如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原創圖片,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時需註明原創信息或註明轉載來源;

4.如果創作者使用後要求刪除原圖,應立即刪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許可,出租音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直播或者公開傳播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 上一篇:在線職業培訓規範管理,真實招聘,光明招聘和艱苦招聘
  • 下一篇:法律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