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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過罪的退伍軍人還能拿到優待證嗎?

只要退役士兵目前刑滿釋放,就可以享受軍人優待。

法律分析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被判刑後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批復規定:“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或者勞動教養的退休人員。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基本養老金可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準繼續發放,以後再調整基本養老金。”退伍軍人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按當年統壹標準領取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壹、復員軍人的軍齡,可按壹定標準計算。具體來說,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待遇當年的繳費檔次平均額加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計算賬戶金額,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和發放方式與其他被保險人相同。有繳費年限的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其軍齡和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養老金的支付期與其他被保險人的支付期相同。養老金優惠待遇。養老金是退伍軍人晚年的經濟保障,是國家政策支持的。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有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是其軍齡和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六條應當繼續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保守軍事秘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退休公職人員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但可以立案調查;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依照規定給予相應處理,非法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行為的個人財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公職人員離職或者死亡,在履行職責期間有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根據2020年6月22日退役軍人事務部頒布的《退役士兵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卡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第十六條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有犯罪行為的退役士兵不能辦理退役士兵優待卡。

犯過罪的退伍軍人還能拿到優待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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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0年6月22日退役軍人事務部頒布的《退役士兵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卡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第十六條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有犯罪行為的退役士兵不能辦理退役士兵優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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