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麽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權表現形式的差異。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股東人數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名以上但不超過二百名的發起人,且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不同的建立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向發起人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募集資金。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4.組織機構設置的規範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
5.股權轉讓有區別。有限公司相對來說限制性更強,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轉讓股權的權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定義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股東權利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經理權。
第五條
公司義務和權益保護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