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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區別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實質性的區別。

根據中國公司法,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這類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無論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的責任是有限的,受其出資額的限制。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所欠債務時,股東不必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即不需要為公司還債。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的經營範圍;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姓名;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方式、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大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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