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參照實體法來確定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正當合法。
實體法的適用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即找出實體法的規定。如果主張沒有法律依據或者與法律相沖突,則屬於非法主張,引用本法予以駁回。
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實體訴訟請求的消極評價。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告請求的內容沒有事實依據或者法律依據,不支持其請求的判決。只有在案件審理後才能發生。
債權拒絕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只能發生在案件審理之後;
2.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實體性勝訴權利的否定;
3.它不僅適用於壹審程序,也適用於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
4.它不僅適用於提起反訴的原告和被告,也適用於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5.只能適用書面判決;
6.當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訴或者申請再審。
擴展數據:
判決可以駁回下列情形:
第壹,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並有具體的事實和理由支持。但立案法院不可能在受理案件時對原告陳述的“事實”進行實質審查。
事實上,這個“事實”還處於待定狀態,可能與庭審後查明的事實並不壹致。根據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原告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其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因此,如果原告在審理過程中不能提供證據,人民法院依職權也不能取得證據支持原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以保護被告的合法權益。
第二,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
只有有法律依據的訴訟請求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保護。沒有法律支持,法院必然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比如原告的訴訟請求超過被告法律責任的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的訴訟請求將被駁回;
又如,被告依法應當承擔部分責任,但原告提出應當承擔其他責任。在這些類似的案件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的規定,判決被告承擔民事責任時,應當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第三,原告錯誤主張法律關系。
法律關系的虛假主張,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張與案件事實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因為不可能所有當事人都有很深的法學理論水平,往往很難確定案件事實的法律關系性質,他們通常基於常識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提出錯誤的法律關系主張是必然的;這種錯誤的法律關系,主張原告敗訴,其訴訟請求會因為案件本身的事實證據與訴訟請求無關而被駁回。
第四,原告就訴訟時效提起訴訟。
關於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2]?第壹百三十五條、第壹百三十六條、第壹百四十壹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都有詳細規定,即“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發現沒有中止、中斷或者延期理由的,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訴訟時效(包括特別訴訟時效)屆滿後,原告僅喪失了勝訴的權利,而沒有喪失訴訟上訴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駁回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