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首先可以和超市協商,了解欠款原因,要求他們盡快歸還欠款。雙方達成壹致的,可以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還款時間和方式。
2.發律師函。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給超市發律師函,要求其按照約定時間還款,否則將采取法律手段。
3.求調解。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尋求調解,由第三方在協商中做出公正裁決,督促超市返還欠款。
4.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以上措施未能解決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超市返還欠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了避免超市拖欠供應商貨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合理的購買計劃。超市應根據市場需求和銷售情況制定合理的采購計劃,避免因采購過多而導致庫存積壓,無法及時銷售,從而影響應付供應商的資金。
2、規範訂單流程,超市要建立完善的訂單流程,遵守合同,按時付款,避免拖欠供應商貨款。
3、加強財務管理,超市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管理流程,規範賬務處理,確保賬目清晰準確,避免因財務管理不善造成拖欠。
4.與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超市要與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加強溝通,建立互信,避免因為供應商不信任而拒絕合作,從而影響供應商付款。
5.加強風險管理。超市應建立風險管理體系,評估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避免因市場變化或經營風險而產生債務。
綜上,超市不歸還欠款屬於違約行為,可能涉及法律問題。如果超市拒絕償還欠款,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上述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建議,在與超市簽訂合同時,供應商應明確欠款的償還時間和方式,以減少糾紛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4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