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目前,您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辦理轉移:
首先,給予
如果給的話,需要交雙倍的契稅,公證,印花稅。
第二,買賣
銷售需繳納正常的契稅、印花稅等稅費。
擴展數據:
準備信息
產權轉讓準備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賣家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已婚,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夫妻壹方不能到場的,要先寫委托書再去司法局公證,戶口本復印件。
購房者所需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單身的話需要去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三)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按規定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提交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七)非法人企業或者組織轉讓房地產的,應當提交其產權部門的批準文件;
(8)管理局劃撥或免征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繳納土地價款的證明;
(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當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提供付清地價款的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11)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12)某人同意轉讓該房地產的書面意見;
(13)企業被收購、兼並的,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國有企業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配置。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產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