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立案能損失多少錢?
丟錢後,拾得人拒不歸還的,可能構成侵占罪。司法解釋要求的數額是10000,有的地區是5000。如果錢被盜,初步分析500元及以上可以立案。
(1)拾得人拒絕歸還的,可能涉嫌侵占罪。
1,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保管不善,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起始金額:
侵占罪的起點是指構成侵占罪所需的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是侵占罪從違法到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的分界點。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只能以占有較大數額的財物構成,那麽“數額較大”的起刑點如何確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壹條第壹款規定,職務侵占罪中“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起點,為本解釋中受賄罪、貪汙罪所對應的數額標準的二倍、五倍。
既然財產的價值隨著磨損和市場波動而變化,那麽行為對象的價值如何確定?計算該值有兩種主要方法:
壹是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等質量和數量的房產所需要的錢數;
二是折舊價值,即按壹定折舊率計算的房產價值。行為人的價值原則上應當按照行為人拒絕返還或者自首時的重置價值確定。
(2)如果是被盜,500元以上可以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盜竊數額在5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公民向公安局報案需要以下程序。
(1)報案。壹般應按屬地原則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案件發生地公安機關提出;
(二)口頭報告應當接受警方詢問,並制作筆錄;
(三)舉報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線索,不得誇大事實或者誣告陷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報案時有權要求公安機關保護自己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五)不願公開姓名和報案行為的,有權要求公安機關予以保密;
(6)舉報的案件不屬於刑警支隊管轄的,有權要求接待人員說明情況,並將案件引導至相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