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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在農行微眾銀行還款是什麽意思?

妳說的付款期是什麽意思?

淩燦偉律師,法律顧問。

執業8年|四川黎明律師事務所

擅長:離婚、刑事辯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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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1,參保人壹次性繳費年限為15,從繳費當月起計算確定。

2.其中,復員軍人在7月1(視同繳費年限)前不按軍齡繳費,最長繳費到軍齡15,軍齡15。

3.對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達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且符合補繳條件的,可在達到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從初次參保時起計算確定。對於符合繳費條件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被保險人,可以補足正常繳費至退休年齡時的繳費年限15年,也可以先計算正常繳費至退休年齡時不足15年的繳費年限,再壹次性繳費至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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