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就來重點介紹壹下新加坡租房,各種看不見摸不著,只能通過血淋淋的教訓和經歷才能得出的租房坑。
壹、關於租房的各種法律法規
新加坡房管局對租客和房客都有嚴格的法律法規。
如果妳不懂這些術語,妳的朋友可能會面臨嚴厲的法律懲罰。首先,政府單位只能整體出租,最短租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
這意味著,作為租戶,我們只能租用整個套餐超過六個月。
而且不能以二房東的身份租單間。此外,新加坡房管局還規定,wp持有人(馬來西亞籍除外)不得租用成套公寓。如果選擇租公寓,雖然價格較高,但最低租期可達3個月或以上。這意味著壹旦決定租房,至少三個月內不能搬家。實際情況是壹般房主會要求租客簽1或者2年的租約。
二、找中介VS不找中介
我們大多數朋友在新加坡租房子的時候可能都面臨過這樣的困境。應該找房屋中介還是直接向業主租房?讓我們作為租戶比較壹下這兩種選擇的優缺點:
但是,無論選擇哪壹種,都要特別註意,壹般簽的是1年的租約。很多小夥伴認為,如果需要在租約到期前搬離,只需要損失押金就可以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想在租約到期前搬出,租客需要征得業主同意,並找到新的租客承擔租約未完成的部分,否則業主有權要求租客補足全部租金。也就是說,如果朋友們在簽約2個月後決定搬出,很有可能需要繼續向業主或中介補齊剩余的10個月的租金。
第三,各種隱性成本
在租房之前,大部分朋友可能和環球君壹樣,天真地認為租房就是房租和押金,最多加個水電費。直到自己租了才意識到。
當然這些還沒有算上房租,各種家具,搬家費用,所以新加坡被評為世界上生活成本最高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