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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租房容易違反哪些規則?

生活在新加坡的朋友可能也有同感:新加坡生活沒那麽貴?說到生活成本,就不得不說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新加坡的衣服和食物真的不貴,甚至我們經常會覺得這裏的衣服和食物其實比國內很多大城市便宜很多。至於出行,如果不想買私家車,新加坡的公共交通也可以接受。因為大家最關心的是‘活’。今天我們不談來新加坡買公寓和別墅的有錢人。

今天我們就來重點介紹壹下新加坡租房,各種看不見摸不著,只能通過血淋淋的教訓和經歷才能得出的租房坑。

壹、關於租房的各種法律法規

新加坡房管局對租客和房客都有嚴格的法律法規。

如果妳不懂這些術語,妳的朋友可能會面臨嚴厲的法律懲罰。首先,政府單位只能整體出租,最短租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

這意味著,作為租戶,我們只能租用整個套餐超過六個月。

而且不能以二房東的身份租單間。此外,新加坡房管局還規定,wp持有人(馬來西亞籍除外)不得租用成套公寓。如果選擇租公寓,雖然價格較高,但最低租期可達3個月或以上。這意味著壹旦決定租房,至少三個月內不能搬家。實際情況是壹般房主會要求租客簽1或者2年的租約。

二、找中介VS不找中介

我們大多數朋友在新加坡租房子的時候可能都面臨過這樣的困境。應該找房屋中介還是直接向業主租房?讓我們作為租戶比較壹下這兩種選擇的優缺點:

但是,無論選擇哪壹種,都要特別註意,壹般簽的是1年的租約。很多小夥伴認為,如果需要在租約到期前搬離,只需要損失押金就可以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想在租約到期前搬出,租客需要征得業主同意,並找到新的租客承擔租約未完成的部分,否則業主有權要求租客補足全部租金。也就是說,如果朋友們在簽約2個月後決定搬出,很有可能需要繼續向業主或中介補齊剩余的10個月的租金。

第三,各種隱性成本

在租房之前,大部分朋友可能和環球君壹樣,天真地認為租房就是房租和押金,最多加個水電費。直到自己租了才意識到。

當然這些還沒有算上房租,各種家具,搬家費用,所以新加坡被評為世界上生活成本最高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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