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銷車輛補貼視同個人公務車輛補貼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交通通訊費補貼扣除壹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還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通訊費補貼作為工資總額的壹部分,應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稅;
4.交通補貼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可以扣除壹定標準以內的公務交通、通訊費用。
社會保障個稅的計算方法:
1.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社保繳費基數乘以個人繳費比例,得到個人應繳納的社保金額;
2.可扣除費用的計算:根據稅法規定,個人繳納的社保費用屬於稅前扣除項目;
3.應稅工資收入的計算:個人工資總額扣除社保費用後,取得應稅工資收入;
4.免稅額扣除:按每月5000元標準扣除基本免稅額;
5.確定應納稅額:根據累進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6.計算實際應納稅額:從工資中扣除社保費和應納稅額,得到實際工資。
綜上所述,汽車補貼和通訊補貼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征稅,其中汽車補貼視為個人收入,交通和通訊補貼也需要扣除公務支出後征稅。通信補貼按照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稅,交通補貼可以在壹定標準內扣除公務交通和通信費用。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第二
對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信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務用車和通信補貼收入,扣除壹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征收個人所得稅。按月繳納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當月,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征收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由省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情況調查計算,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後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