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索引擎搜索,搜索引擎搜索,輸入失信被執行人關鍵詞列表,失信名單等。;
2.輸入姓名、身份證號或姓名、單位等。去查詢;
3.進入官網,最高人民法院,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入口,通過姓名、身份證、姓名等信息進行查詢。
申請信用恢復的具體流程如下:
1.失信人在公共征信平臺上傳本人身份證等認證信息,填寫信用修復信息申請表,即可發起信用修復申請;
2.信貸管理部將對申請人的申請內容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由原始數據提供者對信用投訴人的投訴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證明失信人已經糾正失信行為,並承諾不再進行此類失信行為。
對不誠信的處罰如下:
1.限制高消費,不允許失信被執行人出入高檔酒店、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
2.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乘坐飛機、高鐵軟臥等交通工具;
3.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辦理信用卡、貸款等金融業務;
4.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管或法人。
綜上所述,需要註意保護個人隱私,確保使用安全可靠的查詢平臺。同時也要註意查詢結果的準確性,如有疑問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另外,為了了解他人的信用狀況,要遵守法律法規,避免濫用查詢信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第五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數據庫,並通過名單數據庫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