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查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當事人在戶口簿上查詢的,其戶籍所在地為其姓名頁上顯示的原籍地。如果通過身份證查看,身份證印有國徽的壹面發證機關所在地為其戶籍所在地。
2.去警察局核實壹下。當事人可以帶著身份證去派出所,讓工作人員幫忙查戶口所在地。
1.個人如何才能查到自己的戶口在哪裏?
個人無法在網上查詢自己賬戶的位置。查戶口可以去現在住的派出所,帶上身份證去戶籍部門,因為公民身份信息是保密的,網上查不到。而且公安機關是專網,外網無法查詢,只能通過公安機關查詢。也可以打電話到公安局戶籍科咨詢。電話號碼可以是114。
戶口在老家,回老家家人所在派出所查詢。戶口在學校。請向當地警察局查詢。雙方戶口都不在,可能已經搬出老家了,但是沒有在學校落戶。這種情況,咨詢家鄉派出所如何處理。不難辦理,走常規手續就行了。戶口是戶口和人口的統稱,以戶為戶,以人為人口。戶口登記的載體是戶口本(戶口簿),是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為記錄和留存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書。
第二,拆遷戶的戶口怎麽辦?
房屋拆遷時,可將戶口遷入新分配的房屋,身份證上的地址為新房地址。通常拆遷前戶口被凍結1-2年(怕多加面積),各地規定不壹,看進度。但是,通常搬遷協議和面積是確定的。
拆遷範圍確定後,當地公安機關應暫緩辦理拆遷範圍內居民戶口遷入手續,但在下列特殊情況下允許繼續遷入居民戶口:拆遷範圍內有常住戶口的婦女的新生嬰兒;與拆遷範圍內有常住戶口的人結婚的;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回本市原居住地投奔直系親屬的,必須到本人所在地投奔;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解除少年拘留的人員,其直系親屬返回本市原居住地的,必須入此戶籍;回鄉、辭職、退休、退學的人員,從直系親屬必須避難的城市原居住地遷出的;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需經市、區(縣)公安局批準在此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