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網站查詢。
2.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窗口查詢。
3.電話詢問。
4.根據正面回答的內容解釋:
勞動仲裁的進展情況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查詢,包括在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網站查詢、在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窗口查詢、電話查詢等。這些方法可以提供案件進展、裁決結果等信息,幫助當事人了解勞動仲裁的進展情況。
勞動仲裁結果可能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調解成功:雙方同意調解並能達成協議的,可以當庭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字並加蓋本機構印章後立即生效。生效後,雙方不得反悔,即沒有上訴的機會。
仲裁庭的裁決:壹方不同意調解的,仲裁庭可以直接裁決,並出具裁定書。壹般不會當庭判決,但是法律規定45天結案。如果案件需要延期,也是在15天內。
終局裁決:如果裁決金額不超過當地12個月月最低工資標準(如深圳為2200*12=26400),則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非終局裁決:超過法定數額的,雙方均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個處方不提供送貨服務。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必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綜上所述,查詢勞動仲裁進展有多種方式,包括在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網站查詢、在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窗口查詢、電話查詢。具體方式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因調解、仲裁、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