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方法?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 00前回家。如果不能按時回宿舍,要以請假條的形式向宿舍管理員請假,每人每月不能超過三次。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反者進行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回國,必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署證明。不按時回家,又沒有留宿證明或者沒有向宿舍管理員書面請假,也要罰款50元/次。
2.22: 00以後宿舍禁止接待外國人,禁止在宿舍逗留。私自留在宿舍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取消資格。如果寢室長沒有明確指出或者勸阻,就按過失處理。外國人在停留期間發現公共財產損壞或財產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 *保持宿舍內良好的衛生環境。
4.每個員工必須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宿舍衛生,包括倒垃圾。
5.值班員工未按規定清理或亂扔垃圾,經宿舍管理員提醒後仍不執行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6.宿舍的所有垃圾都必須裝在垃圾袋裏,每個宿舍的值班人員都會提到指定的地方放好。檢查時發現未按要求擺放的,罰款10元/次。凡被住宿人員亂丟垃圾(包括扔出窗外)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