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盜版書。
《消費者權益法》是人民的法律,是消費者的法律,是那些無良商人的法律。我們消費者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防止那些無良商家鉆空子。當然,我們孩子也屬於消費者,受法律保護!
有壹次,我去書店買了壹本傳記。當我回家的時候,我被嚇了壹跳。我真的不知道。我看到的時候驚呆了。裏面有很多字,倒裝字和壹系列錯別字!“天啊,我居然買了壹本盜版書!”我大吃壹驚,立刻向書店跑去,壹邊跑壹邊小聲說:“哼,那個大叔長得像閻還賣我的盜版書。真是‘目無王者’”!
我手裏拿著書壹跑到書店,就說:“叔叔,妳,妳怎麽能賣我的盜版書?”。但是,舅舅視而不見,甚至去找別人聊天。這真讓我惱火!我有點生氣地說:“叔叔,妳作為壹個成年人,做這樣的事,妳感到羞恥嗎?”我想妳也有孩子。妳希望他們走正確的路還是錯誤的路?”舅舅沈思了壹下說,“舅舅,我想妳壹定是被生活所迫才做出這種事的!“我理解妳!希望妳不要再做這種事情了,否則,我就舉報妳!”
我舅舅大概是被我的話感動了,給我帶了壹本厚厚的傳記。我壹看,遠遠超出了我在原著裏買的價格。我驚訝地看著我叔叔。我沈默已久的叔叔終於開口了。他笑著說:“我的小女兒看起來很年輕,但她的嘴相當整潔。妳真的是在說我叔叔的心。這本書是我叔叔的補償,妳。”大叔聽妳的,再也不賣盜版書了,好嗎?”“壹言為定!”“好的,哈哈!"
第壹次維權就嘗到了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