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普通贈與的不可撤銷性
多數情況下,贈與行為壹旦完成,即視為贈與人自願放棄財產所有權,而受贈人合法取得財產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贈與人通常不能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
第二,特定情況下的可撤銷性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贈與人可能有權請求撤銷贈與,追回贈與的財產。這些情況通常包括:
1.受贈人嚴重侵害捐贈人或者捐贈人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贈與合同有義務,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在這些情況下,贈與人可以依法請求撤銷贈與,返還贈與的財產。
三、贈與合同的約定
另外,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在贈與時簽訂了書面合同,明確約定了贈與的撤銷條件和方式,那麽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受贈人違反合同約定條件的,贈與人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請求撤銷贈與。
四。法律程序和證據要求
無論是基於法定情形還是合同要求撤銷贈與,贈與人都需要通過法律程序實現自己的權利。這通常包括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受贈人已經違約或者符合法定撤銷條件。
總而言之:
送給別人的錢能否追回,要看贈與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壹般情況下,贈與壹旦完成,通常是不可撤銷的;但是,在特定情況下或者根據約定,贈與人可以有權請求撤銷贈與,追回財產。在實踐中,捐贈人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咨詢,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58條規定: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63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嚴重侵害捐贈人或者捐贈人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二)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