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需要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嗎?
案件不必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被詐騙後,當事人可以就近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壹般是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合適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發生的地點,包括實施犯罪的地點和與犯罪有關的地點,如預備地點、起點地點、經過地點和終點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的,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的地點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客體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和出售地。
住所包括住所和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壹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文件對刑事案件管轄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針對或者利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可以由網站服務器、網絡接入場所、網站創辦人或者管理人、被侵害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及其管理人、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在犯罪過程中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二、詐騙金額是多少?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1)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個人騙取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2000元至4000元)的,認定為“數額較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的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認定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案件不必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被騙後,當事人可以就近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壹般是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