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3、電子招標方式
二。政府采購活動:1。目的
為了最大程度地保證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提前公布采購條件和要求,眾多投標人在同等條件下競爭,將采購活動置於透明的環境中,以確保招標項目的最佳質量和成本。
2.適用範圍
公司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物業等合作單位的選擇,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3.相關文件
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材料設備采購管理辦法
實現原理是什麽?
4.1所有確定的招標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本辦法執行,真正體現市場競爭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2公司領導和員工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推薦投標單位,所有推薦的投標單位必須通過資格預審,資格預審不合格的單位不具備投標資格。入圍投標單位壹經確定,不得變更。
4.3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與招標相關的各種信息都是公司的秘密,至少要有人知道,對於知道的人要加強控制和監督。
5.責任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實施條例
6、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17修訂)
三、工程招標:
7、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方法
8、水利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9、鐵路建設工程招標實施辦法
10,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三、招標公告:
11、發布招標公告暫行辦法(修訂)
12,《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總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效率、物有所值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設立本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
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也規定“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