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LLM招生要求:
1,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參加全國統壹考試的考生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以及當時可以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的考生,初試合格後,必須加試兩門本科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院校畢業兩年(畢業至錄取當年9月1,下同)及以上的人員,均以同等學力報考,須符合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提供學校教務處出具的相應本科8門專業課成績單;必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壹篇或多篇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名)。初審通過後,妳將嘗試本科兩個專業,具體科目會在復試前通知。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5)研究生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時間前將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應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具有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畢業生[代碼:0301],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應是法學專業(只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專業畢業生可以報考)。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大學畢業後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符合1、2、3的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專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現好,業務過硬,經所在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是原工作單位委托的在職人員。壹般只委托與浙大簽訂協議的國內大型企事業單位培養考生。想報考工科、農學、臨床醫學的考生只能報考相應的專業學位。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需要參加全國統考,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願報名、統壹考試、適當降級、單獨統壹閱卷(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的方式招生。考生除滿足1、2、3、4的要求外,還需提交每個學生所在省級教育部門蓋章的《青少年骨幹登記表》。具體可參考教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