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老年人壹般可享受以下四項優惠服務:
1.旅行治療
60~70歲老年人:門票可半價。
70歲以上老人:門票免費。
2.醫療
醫院面向70歲以上老人,在掛號室、診室、收費處、藥房、住院處等窗口設立“老年人優先”的標誌。
對100歲以上的老年人,當地衛生部門要定期組織查房,每年提供壹次免費體檢。
3.運輸處理
7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同時,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和客運站應設立“老年人優先購票”的標誌。
4.長壽津貼
65,438+0,000及以上老年人,每月長壽保健補貼不低於200元。
法律依據:
浙江省優待老年人規定
第壹
凡具有本省常住戶口、年滿60周歲的公民,不分性別、職業、民族、宗教信仰,均屬優待對象,發給《浙江省老年人優待證》(以下簡稱《優待證》),憑《優待證》享受本規定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待。
第二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老年病門診,在掛號室、診室、收費處、藥房、住院處等窗口設立“老年人優先”標誌,為老年人提供優先服務;醫院免費為行動不便的老人提供擔架、推車、助行器;基層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應當為患有慢性病或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並提供上門服務;各地要創造條件辦好惠民醫院,對特困老人給予優待或減免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