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法學家波爾曼有句名言,“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被有效遵守。”法官,法官,沒有“法”就不能當官,法官必須發自內心地相信法律!宋玉水之所以能夠嚴格公正地辦案,與她堅定的法律信仰是分不開的。她說:“維護壹方的合法權益,會讓社會對法律的信任度增加壹分;傷害壹方,就會有更多的人懷疑法律。“正是因為這種對法律的真誠信仰,她才得以不辭辛苦地為送菜農民討回救命錢,她才得以在咄咄逼人的大人物面前無所畏懼,她才贏得了當事人的真誠贊譽。俗話說,相知比相知更重要,也就是說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和理解是最珍貴的。聽了宋玉玉事跡的匯報,我壹直有壹種強烈的感覺,宋玉玉是真的用心做事,是真心為群眾著想。來法院的人都是希望解決矛盾,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宋法官能理解當事人的迫切心情,真心誠意盡力解決問題。辦案時,她不僅是裁判,更是細心的傾聽者和安撫者。她在調解中說的每壹句話,總能深深打動當事人,就像壹股春風從她臉上流過,就像壹股清泉在她心裏流淌,讓原本針鋒相對的當事人最終心平氣和地達成調解協議,讓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社會財產損失最小化。即使她想通過判斷解決問題,也會認真做好工作,耐心答疑,讓當事人光明正大的贏,輸的明明白白。正是因為這種“真誠”,老作家才會感動地說:“宋法官,妳是第壹個完整地聽完我演講的人。“正是因為這種‘真誠’,她贏得了同事的尊重,贏得了當事人的贊譽,贏得了群眾的信任!法律的力量在於公正,法官的砝碼在於正義。宋玉玉沒有豪言壯語,卻對追求真理和正義充滿激情——她說:我對法官這個詞的理解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正義。在過去的11年裏,她壹直堅持真理,堅守正義:在她辦理的1200件案件中,沒有壹件因為判決不公而被投訴舉報,甚至敗訴的壹方還特意送來了感謝的錦旗。為了反思當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判決是否得到了現實,她晚上經常輾轉反側睡不著。沒有對真理和正義的執著追求,她能這樣堅持十年嗎?* * *黨員就講壹個字“真”。聽了事跡報告,感覺宋法官還是有很多“道理”的。她有真才實學,在她手裏,審判成了正義與善良的藝術。她滿懷真情,面對那些因為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的人,她淚流滿面。她現實而務實。為了真相,她從冰天雪地的東北小城跑到刺骨的中原,從壹望無際的內蒙古草原跑到多雨的嶺南地區。作為壹名“真正的”法官,宋玉玉以實際行動彰顯了黨員的先進性。她真誠地信仰法律,她真誠地為人民服務,她追求真理,維護正義。她是先進教育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傑出代表!她是人民的無聲豐碑!”壹個黨員,壹面旗幟”。旗幟就是方向!旗幟就是力量!讓我們向這些優秀黨員學習,努力做壹名“真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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