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信用報告每隔壹個月更新壹次。要知道,個人征信系統的數據是由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的,征信系統負責記錄和整理提供的數據。個人征信信息的更新頻率主要取決於商業銀行向系統提交個人征信數據的時間。因為銀行規定系統需要每個月更新壹次個人征信數據庫,壹般間隔不會超過2個月,所以說征信報告的更新間隔是壹個月,也就是說每個人當月的貸款記錄要到下個月才能在征信報告裏看到。個人信用信息壹般壹兩個月更新壹次。征信系統會對個人在壹段時間內的信用行為進行分類,並將不良信用信息行為登記在征信報告中。如果用戶在五年內無法消除不良信用信息記錄,征信系統將在保存期限屆滿後為用戶自動刪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所以,如果貸款有不良信用記錄,只要5年內不再逾期,記錄就會自動消除。
衍生問題:
信用記錄怎麽改?
1.如果信息本身是正確的,個人不能提出修改自己的信用記錄。目前個人數據庫每月更新1次,企業數據庫每天更新1次。欠費記錄即使還了也會保留在數據庫裏。至於保留多久,央行正在研究。
2.對於違約造成的負面記錄,如果發現商業銀行上報數據有誤,應由商業銀行負責修改數據,征信中心本身無權修改數據;
3.如果問題是本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壹旦法院判決,可以通過商業銀行刪除。如果真的是因為我自己的原因,即使後來還款了,記錄也會留在他的征信報告裏。
4.如果發現個人標準征信報告有錯誤,可以立即與提供錯誤信息的銀行協商,按程序(不超過6個月)對個人征信系統提出修改意見。在錯誤信息未被更改期間,提供錯誤信息銀行可以出具正確信息證明,辦理相關業務。如果造成了實際的個人損失,可以向過錯方索賠。
5.如果個人信用報告中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申請對個人信用報告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申請時,只需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即可。委托代理人申請異議的,代理人須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個人信用報告及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授權委托書。
第二,信用報告
是由專業、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采集並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活動。為專業征信機構提供了壹個享受征信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