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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有哪些種類?

法律主觀性:

1.正當防衛: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應滿足五個條件:1,正當防衛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2.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3.正當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4.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壹定限度;5、對於不法侵害人,在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中,該行為所造成的損害。二、特殊防衛: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傷害或者死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該規定,行使特殊防衛權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壹是客觀上存在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這是行使特殊防衛權的前提條件;二是嚴重暴力犯罪正在進行中,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時間條件;第三,防衛行為只能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客體條件。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如果防衛人違法侵害造成了人員傷亡,即使造成了重大損害,也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屬於防衛過當,應當受到法律保護,不負刑事責任。這主要是因為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和公民的危害性很大,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很大。新刑法尤其如此,有利於鼓勵公民與那些極端主義犯罪分子作鬥爭,使廣大民眾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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