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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預付款比例的法律法規

市政府各直屬預算部門(單位)、各縣市財政局、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財政局、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三山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社會機構:

為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於進壹步規範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皖財廳[2021]349號)和《安徽省財政廳關於進壹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皖財廳[2022]556號),實行政府采購預付款,要求如下。

1.預付款。政府采購項目應實行預付款:1單壹來源為第壹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2個應急采購項目。除了前兩種情況需要指定預付款外,其他采購項目都可以指定預付款的內容。采購人在制定采購文件和簽訂采購合同時,可以明確約定預付款的相關內容和條款;如果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沒有預付款,經供應商申請,買方可以支付預付款。

2.預付款比例。中小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合同金額的40%,不高於合同金額的70%;項目按年預算的,年度預付款比例不低於項目年度計劃付款額的40%,不高於年度計劃付款額的70%;疫情防控相關采購合同預付款比例最高可達100%;其他政府采購項目預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合同金額的10%,且不得高於合同金額的30%。

3.預付款安全機制。除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采購合同外,政府采購合同預付款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合同當事人以中標供應商的名義開立銀行賬戶,采購人預留印鑒,采購人按約定比例將預付款撥付至賬戶。供應商將向采購方申請采購項目所需的原材料、人員工資及其他直接相關費用的預付款,經采購方批準後,直接從雙方賬戶中支付。合同預付款不足500萬元的,采購人按約定比例直接支付中標供應商預付款。

4.預付款。合同約定預付款的,應當在合同簽訂並具備實施條件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5.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貨物和服務,預付款適用《招標投標法》等相關規定。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給市財政局,聯系電話:3122166。此前,市財政局、市市政管理局發布的《關於開展政府采購預付款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基〔2022〕186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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