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屬於哪個部門?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專利工作和全面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務的直屬機構。擁有專利申請、專利審查、專利保護、專利代理、PCT、集成電路、文獻服務、新聞動態、法律法規、國際合作等知識產權事務。
二、主要職責是什麽?
1,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合作機制,開展相關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2.負責規範專利管理的基本秩序。起草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制定並實施專利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和調解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3.制定知識產權涉外工作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的發展趨勢。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根據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三。什麽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通常是國家在壹定時期內對其智力成果授予創作者的專有權或獨占權。本質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其客體是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沒有形式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勞動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第八條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和對他人的許可
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