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在直播間唱歌會獲得各種獎勵,所以是有償表演。
如果未經歌詞、歌曲著作權人許可進行表演,理論上主播涉嫌侵權,直播平臺也存在侵權風險。
翻唱他人歌曲,如果翻唱節目是為了壹般利益而表演,不向公眾收取費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擅自使用他人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攝M等。用於商業目的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唱歌,在網絡上傳播歌手的翻唱視頻。
版權和著作權有什麽區別?
在中國,版權就是版權,沒有區別。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著作權的取得方式有兩種: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根據著作權法,作品完成後自動享有著作權。所謂完成是相對的,只要創作對象已經符合作品構成的法定條件,就可以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理論上,根據不同的性質,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和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針對的是創作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鄰接權的概念針對的是表演或幫助傳播作品載體的相關行業的參與者,如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眾利益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銷毀侵權復制品,也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作品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或者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對其作品、音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音像制品等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銷售署名他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