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警械和武器使用條例》規定:
第八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對於犯罪分子可能逃跑、殺人、自殺、自傷或者實施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具有約束力的警用裝備。
(壹)抓獲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的;?
(二)執行逮捕、拘留、羈押、押解、訊問、強制傳喚、強制傳喚;?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應當按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在出示相應證件後,可以當場訊問、檢查;經過質證、檢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帶至公安機關進壹步質證。
(壹)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當場有犯罪嫌疑的;?
(三)有身份不明的嫌疑人;?
(4)攜帶的物品可能是贓物。?
從被訊問人被帶到公安機關時起,拘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48小時,並保存訊問筆錄。經批準繼續質證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所在單位。不批準繼續訊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訊問人。?
公安機關繼續訊問後,認為有必要對被訊問人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如果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上述決定,應立即釋放被訊問人。?
第十二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為了偵查犯罪活動,可以依法實施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強制措施。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集會、遊行、示威和其他旨在反對國家的活動,參加罷工的;?
(二)泄露國家秘密和警察工作秘密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刑訊逼供、體罰或者虐待罪犯的;?
(五)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的;?
(七)毆打他人或者指使他人毆打他人的;?
(八)違法處罰或者收取費用的;?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壹)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
(十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十五條?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壹)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尋、救助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或者場所的;?
(四)故意為執行搶險、救援、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設置障礙的;?
(五)有拒絕、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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