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法律是治國的標尺,是社會的客觀標準。沒有法律,國家就會混亂,人們的行為就會不受規則約束。法律之所以如此重要,在於它的公平正義。
2、夫生法、君、守法、臣;法在法,民也。君臣遵法,謂之整風。任發”
解讀:這是對周朝“刑不上大夫”和“刑分等級”制度的極大挑戰。他要求君主和官員“在應用法律來衡量它時,要知道近、遠、尊嚴、美和惡。”因為法律是公平的,它在根本意義上代表了國家的整體利益,是統壹世界的最高標準。管仲把法律稱為“公法”,認為法律具有最高權威和普遍適用的價值功能,任何社會成員都不能置身於法律之外,淩駕於法律之上。即使法律來自君主,但法律高於意誌,君主也應該帶頭守法。君主不應該隨意更改法律,還應該有了解和遵守法律的義務,要求官民也同樣遵守法律。
3、法律秩序,官民規則也“管?法律禁止
解讀:主權大臣和普通百姓也要守法。
4.“不知親疏遠近,貴賤美惡,以量之。”“煙鬥?任發”
解讀:法律是衡量壹切的標準,法律面前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5.“治國使人無為如法,禁娼止暴不為刑。權不兩器,政不兩器,以法治國。”《關子明法界》
解讀:管仲作為法家的先驅,以尊法重法著稱。他反對西周把“禮治”作為政治生活的最高準則,主張治國要以法為本,以法治國,無法則國亂。
6.主人之所以禁止,是因為這樣會讓百姓喜歡,會禁止百姓作惡。人民的感情是不願意生死與共的,是不願意利益與傷害的。所以,利人之令,就是行;如果禁止殺人,那就是禁止,以至於人之所以行走,是要從自己的政治中吸取教訓。”“管子。情況解決方案”
解讀:要確立刑法治民,首先要順應民情,為民高興,然後才能“令行禁止”,可以說從心理上抓住了“治民”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