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 10月29日,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的決定。這是中國第壹部專門針對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對恐怖活動、恐怖組織和恐怖人員進行了界定,邁出了反恐立法的第壹步。?[3]?
在2014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朱建議,反恐怖主義法應當明確界定恐怖行為和恐怖組織的概念,將編造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其傳播,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宣傳、散布恐怖思想、言論的行為,定為犯罪。
2014年,各地發生多起恐怖事件。在3月份召開的全國兩會上,許多代表和委員建議盡快制定反恐法。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梅建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反恐立法是壹個綜合性的法律制度問題,需要在預防和打擊的全過程中發揮反恐法的作用,而不僅僅是打擊嚴懲恐怖分子。全國人大代表朱建議,反恐怖主義法應當明確界定恐怖行為和恐怖組織的概念,應當將編造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其傳播,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宣揚、散布恐怖思想、恐怖言論等行為定為犯罪。
2014年4月,由國家反恐怖領導機構牽頭,公安部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安全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法制辦、武警總部等部門成立起草小組,組成專班,開始起草反恐怖主義法。在起草過程中,我多次到壹些地方深入調查研究,召開多種形式的調研論證會,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多次征求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單位、地方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同時,我也研究和借鑒了國外的相關立法經驗,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