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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殘疾的標準是什麽?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重度殘疾的標準為:

視力殘疾的分類

盲人:

壹度失明:最佳矯正視力小於0.02;或者視野半徑小於5度。

繼發性失明: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但低於0.05;或者視野半徑小於10度。

聽力殘疾的分類

該列表如下:

等級

平均聽力損失

語音識別率(%)

A級

> 90(好耳朵)

<15

副手

71-90(好耳朵)

15-30

三電平

61-70(好耳朵)

31-60

完全好

51-60(好耳朵)

61-70

智力殘疾的分類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和美國精神發育遲滯協會(AAMD)的分類標準,根據智力商數(IQ)和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精神殘疾的等級。

該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

等級

智商範圍?*

適應行為水平

嚴重的

A級

<20

極端缺陷

副手

20-34

嚴重缺陷

溫和的

三電平

35-49

中度缺陷

溫和的

完全好

50-69

輕度缺陷

殘疾人在沒有輔助器具幫助的情況下,對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進行評價和評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分別是:坐、站、走、穿衣、洗漱、吃飯、上廁所、寫字。能達到1分,難達到0.5分,不能達到0分,據此分為三個等級。

(1)嚴重程度(1級):完全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活動(0-4分)。

1.四肢癱瘓或嚴重四肢癱瘓。

2.截癱和雙髖關節缺乏主動活動能力。

3.重度偏癱,壹側肢體功能完全喪失。

4.所有肢體被截肢或先天性肢體缺失。

5.三肢截肢或缺失(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臂截肢或缺失肢體。

7.雙上肢或三肢嚴重功能障礙。

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壹年以上,尚未康復,同時在家庭和社會中發揮應有的功能有壹定障礙。

下列精神疾病可導致精神殘疾:

(1)精神分裂癥;

(2)情緒和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和軀體性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引起的精神障礙;

(5)兒童和青少年的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精神殘疾的分類

患有上述精神疾病且壹年以上未恢復的,精神殘疾等級評定采用精神殘疾分類操作性評定標準:

(1)重度(1級):五項得分中有三項及以上評為2分。

上面只列出了壹部分。具體標準請參考《中國殘疾人使用評定標準》。

法律依據:中國殘疾使用評估標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和人體結構上喪失或某些組織和功能異常,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的全部或部分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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