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殘疾的分類
盲人:
壹度失明:最佳矯正視力小於0.02;或者視野半徑小於5度。
繼發性失明: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但低於0.05;或者視野半徑小於10度。
聽力殘疾的分類
該列表如下:
等級
平均聽力損失
語音識別率(%)
A級
> 90(好耳朵)
<15
副手
71-90(好耳朵)
15-30
三電平
61-70(好耳朵)
31-60
完全好
51-60(好耳朵)
61-70
智力殘疾的分類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和美國精神發育遲滯協會(AAMD)的分類標準,根據智力商數(IQ)和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精神殘疾的等級。
該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
等級
智商範圍?*
適應行為水平
嚴重的
A級
<20
極端缺陷
副手
20-34
嚴重缺陷
溫和的
三電平
35-49
中度缺陷
溫和的
完全好
50-69
輕度缺陷
殘疾人在沒有輔助器具幫助的情況下,對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進行評價和評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分別是:坐、站、走、穿衣、洗漱、吃飯、上廁所、寫字。能達到1分,難達到0.5分,不能達到0分,據此分為三個等級。
(1)嚴重程度(1級):完全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活動(0-4分)。
1.四肢癱瘓或嚴重四肢癱瘓。
2.截癱和雙髖關節缺乏主動活動能力。
3.重度偏癱,壹側肢體功能完全喪失。
4.所有肢體被截肢或先天性肢體缺失。
5.三肢截肢或缺失(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臂截肢或缺失肢體。
7.雙上肢或三肢嚴重功能障礙。
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壹年以上,尚未康復,同時在家庭和社會中發揮應有的功能有壹定障礙。
下列精神疾病可導致精神殘疾:
(1)精神分裂癥;
(2)情緒和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和軀體性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引起的精神障礙;
(5)兒童和青少年的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精神殘疾的分類
患有上述精神疾病且壹年以上未恢復的,精神殘疾等級評定采用精神殘疾分類操作性評定標準:
(1)重度(1級):五項得分中有三項及以上評為2分。
上面只列出了壹部分。具體標準請參考《中國殘疾人使用評定標準》。
法律依據:中國殘疾使用評估標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和人體結構上喪失或某些組織和功能異常,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的全部或部分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