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文秀、張壯壯於2014年6月3日在秀介購買了金鄉鼎騰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騰公司”)。2014年6月以來,被告人周文秀、以鼎騰公司為依托,糾集袁、張兵等人,多次向社會不特定人員發放高息短期借款或在賭場發放高息短期借款。周文秀先是扣留了高息。當貸款不能如期償還時,他糾集多人,以暴力、脅迫手段逼債。周文秀以上述方式為其黑社會組織的初步形成完成了原始積累和人員聚集。從2015開始,被告人周文秀以鼎騰公司為依托,接受濟寧金鐘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等單位或個人的委托,暴力介入民間經濟糾紛,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步發展成為以周文秀為組織者、領導者,、袁、張兵、為骨幹成員,曹金龍、為骨幹成員,
被告人周文秀領導或指使多人充當地下執法隊,插手民事糾紛和經濟糾紛。該組織通過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偽造公司印章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嚴重破壞了被害人或其親屬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使部分被害人或其親屬感到恐懼,不敢通過正常渠道檢舉控告,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司法和社會生活秩序。法院認為,周文秀、、袁等16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組織實施犯罪活動,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同壹犯罪中的情節、性質、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及所起的作用,作出上述判決。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員、新聞媒體、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人士等100余人旁聽了宣判。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金鄉縣審結的第壹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此案的成功辦理,表明了檢察機關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信心和決心,有力地維護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