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壹條,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學研究、控制種群數量、疫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國家壹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需要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核發的獵捕證,並接受獵捕限額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狩獵者應當按照特許獵捕證和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場所、工具、方法、期限進行狩獵。持槍狩獵的,應當依法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持槍許可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毒藥、炸藥、電擊或者電子誘捕器、狩獵套、狩獵夾、地槍、鐵鍬等工具進行狩獵,禁止夜間照明、湮滅狩獵、毀巢、火攻、吸煙、網捕等方式進行狩獵。,但確屬科研必需。前款規定以外禁止使用的狩獵工具和方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並公布。
擴展數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第二十條、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三條第壹款、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特許獵捕證,或者未按照特許獵捕證的規定,在有關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禁漁期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海洋執法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沒收捕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並處捕獲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漁獲的,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壹款、第二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在有關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禁獵期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取得狩獵證,未按照狩獵證的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獵令獵捕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並處獵物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漁獲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取得持槍許可證持槍獵捕野生動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