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子女房產要過戶給父母的,應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並在簽訂後30日內攜帶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房地產權屬證書、身份證明等證件,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並在15上給予回復;
3.經審核通過的,在當事人繳納稅費後,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依法簽發轉讓令。當事人可以憑過戶單領取新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子女將房屋過戶給父母的程序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子女房產要過戶給父母的,應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並在簽訂後30日內攜帶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房地產權屬證書、身份證明等證件,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並在15上給予回復;
3.經審核通過的,在當事人繳納稅費後,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依法簽發轉讓令。當事人可以憑過戶單領取新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將房屋過戶給父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父親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已婚,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夫妻壹方不能到場的,要先寫委托書再去司法局公證,戶口本復印件。兒子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需要去民政局開具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主管部門的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按規定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或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
綜上所述,子女房產可以過戶給父母,因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通過買賣和贈與的方式將房產過戶給父母。子女將房產過戶給父母的流程是: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子女簽字;在房產局提交申請材料、填表、存量房合同;房產局給收據,交稅;子女和父母雙方應當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
(三)房地產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登記原因的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書;
(四)房產界線、空間界線、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包括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