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具體負責企業管理。總裁看每個公司的具體規定,差別挺大的。
3.壹般法律意義上是壹樣的,都是公司法上的“經理”;之所以不同,取決於不同公司的喜好。總經理由董事會選舉/任命,對董事會負責。
這兩種立場沒有區別。嚴格意義上是平等的,壹般是在大集團中同時設立,負責企業不同方面的經營管理,也是壹種相互監督。
擴展數據權利和責任
總裁(首席執行官)的職責範圍主要是
1.有權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進行計劃、建議、否決和調度;
2.有權對下屬職能部門的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3.對下屬職能部門經理的工作有指導和考核權;
4.有權對總經理的決定提出建議。
責任範圍主要是
1.負責組織協調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完成;
2.負責組織推進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
3.因研究信息嚴重失真,影響公司重大決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總經理是傳統意義上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的級別還是會因公司大小而有所不同。比如壹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是整個組織中職位最高的管理者和負責人。但在大型組織(如跨國企業)中,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某個機構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總裁
百度百科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