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是違反治安管理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首先,違反治安管理是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這是區別於犯罪的特征。從本法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具體行為來看,侵犯的客體,即本法和其他治安管理法律法規所要保護的社會關系,主要是正常的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公民的人身權利、公私財產權利等。這些方面與刑法規定的相應類型的犯罪行為所侵犯的客體在性質上是相同的,即社會關系中要受刑法保護的這些方面。區別在於,刑法規定的這幾類犯罪行為,對相應社會關系的侵害程度,大於本法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比如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使其遭受輕傷以上的行為,而本法規定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只是尚未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或者輕傷的違法行為。如果造成嚴重傷害後果,達到輕傷級別,其性質就會發生變化,成為犯罪行為;刑法規定的盜竊罪、搶劫罪、詐騙罪,是指實施相應的行為,犯罪所得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數額以上的行為,而本法規定的相應行為只是數額較小的小偷小摸。其次,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並不是所有違反上述社會關系的行為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違反作為主管部門的公安機關的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並不都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