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合同,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法律生效條件如下:承租人和出租人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租賃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序良俗;法律規定的其他生效條件等。
租賃合同的起訴流程:
1.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按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提交準備好的材料;
2.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當事人提交的起訴狀進行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立即將相關信息輸入電腦,經院長批準後,立即向原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交納訴訟費通知書》;
3.經審查決定立案的,立即排期。檔期確定後,立案庭將立即或以快遞方式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需要直接送達的,由立案庭送達司法警察隊執行;
4.支付訴訟費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當事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訴訟費用預交通知書》後,應當在7日內到法院指定銀行的收費處交款;
5.就等法院開庭審理吧。
綜上所述,租房的時候要和房東簽訂正式的租房合同,這樣對房東和租客雙方都有利,這樣在租房期間如果有什麽突發事件,也能有法可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471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要約、承諾等方式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