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與普通商標相比,它的保護範圍更廣,權利更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不僅包括實際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還包括與該商標近似或者近似的商品和服務。這意味著,如果其他商家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可能涉嫌商標侵權。在商標糾紛中,馳名商標通常被賦予更高的評價、更嚴格的保護和更強的權利。比如在商標侵權訴訟中,馳名商標可以獲得更高的賠償和更嚴厲的處罰措施。此外,對於馳名商標被擅自註冊、使用或仿制的行為,商標所有人還可以向商標審查機構或法院提出異議或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何確定壹個商標是否可以申請「馳名商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該商標在中國已被廣泛使用並具有較高聲譽,該商標已被公證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認定為“馳名商標”。因此,要想將自己的商標申請認定為“馳名商標”,需要證明該商標已經在市場上廣泛使用,並得到了相關機構的高度評價和認可。
商標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和競爭來源之壹,馳名商標是企業品牌價值的象征。對於商家來說,保護好自己的商標權,尤其是馳名商標的權益,是保護自身發展和競爭優勢的關鍵。因此,我們建議商家加強商標保護意識,及時制定並實施相應的商標保護策略,規範商標使用行為,夯實自身商標權益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將馳名商標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a)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的使用期限;
(三)該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記錄;
(五)馳名商標的其他因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商標註冊審查和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可以根據審查辦案的需要認定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