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持有是犯罪嗎?

持有是犯罪嗎?

我國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大多是為管理違禁品而制定的規定,如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等。理論上對持有型犯罪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持有是積極的物理行為,應當屬於行為,因為行為人對持有的對象有非法的認識,積極實施了持有的行為;但也有人認為,抱是壹種消極的身體運動,應該屬於它。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持有本身不會帶來社會危害,但行為人有不持有這些危險物的義務,行為人違反了法定義務,這是壹種表現;還有壹種觀點認為,占有是超越占有的第三種狀態,這種狀態多為英美法持有。這種觀點認為,懲罰持有實際上是社會防衛的需要,因為持有的對象大多對社會有嚴重危害,但尚未達到實際危害的程度,但為了保護社會秩序,對行為人的持有狀態進行懲罰是必要的。另外,壹般認為持有型犯罪是為了降低程序上的證明標準,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因為實踐中打擊販賣毒品罪的時間很難成立,需要證明主觀上有販賣的目的,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證明標準要低得多。設立這樣壹個罪名可以達到完善法網的效果。

持有型犯罪旨在降低程序上的證明標準,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因為實踐中打擊販賣毒品罪的時間難以成立,需要證明存在販賣的主觀目的,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證明標準要低得多。設立這樣的罪名可以達到完善法網的效果。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應當依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本法。本法施行前,依照當時法律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 上一篇:租地建房怎麽處理
  • 下一篇:從法哲學的角度來看,作為社會人,標準只有壹個,這個標準就是頭腦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