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軍人出軌;
(壹)女方有權起訴離婚,軍人將按下列方式處理:
如果男方是軍人出軌,屬於重大過錯方,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士兵出軌,會議結束就跳槽去當兵,直接退伍。
(2)尋找軍事領袖:
如果軍人出軌,作為妻子,如果她想離婚,但對方不同意,就不能向法院申請離婚起訴。她還需要去部隊找部隊領導,政治機關,政治機關會進行調查。如果調查屬實,她還是會調解。調解不成,她就出具離婚同意書,拿到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同意書,才能向法院申請起訴。
(三)收集證據:
如果軍人出軌,屬於錯誤的壹方,但現在是講證據的,所以要收集證據,讓法院根據證據做出離婚的判決。否則,沒有證據,女方不能起訴離婚,法院會調解,調解無效。判決將是不允許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 *明知是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