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文學、歷史、自然科學、法律和建築文化
古希臘
古羅馬
1.哲學:古希臘——古希臘是西方哲學的開端,是哲學的發源地。古希臘哲學大致可以分為兩部分:早期古希臘哲學和古典希臘哲學。早期古希臘哲學的主要流派之壹,試圖從科學的角度分析自然現象,從而推翻神話的統治。希臘古典哲學是以蘇格拉底、亞裏士多德、柏拉圖為基礎的,主要是以蘇格拉底對人生的追問和道德考驗,以及亞裏士多德對前人的自然科學分析和哲學總結為基礎的。玄學等著作。柏拉圖對政治哲學的參與和論述,如《理想國》等著作。
古羅馬——古羅馬哲學是古希臘哲學的深化和發展,但討論的話題沒有古希臘哲學那麽全面和廣泛,而是對倫理道德和政治進行了深入的發展,從而形成了具有古羅馬特色的哲學。這是古羅馬哲學的主要特征,也是與古希臘哲學的區別。比如《沈思錄》、《自然論》等著作,西塞羅等哲學名著。
2.文學:古希臘註重對歷史的考察,註重戲劇和詩歌的發展,而古羅馬也是對古希臘文學的繼承和深入發展,從而形成了具有古羅馬特色的文學。雖然形式相同,但風格不同,主題也不同。古希臘文學更註重歷史,古羅馬文學更註重政治,這和哲學有相似之處。
3.史學:古希臘史學重在研究神話傳說,古羅馬史學重在研究* * *和國家、帝國的歷史。
4.自然科學:古希臘的自然科學是西方自然科學的起源,以阿基米德和亞裏士多德的理論為核心,以數學和物理為重點。而古羅馬仍然繼承了古希臘的自然科學,並著力發展壹門學科形成自己的自然科學。但是古羅馬的自然科學真的不出名。
5.法理:不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是根據不同的政體產生的。當時沒有系統的“法理學”,所以法律特征比較嚴謹。古希臘政體:城邦與民主。羅馬政體:* *和帝國。古希臘的法律特征主要是服從人民的意願,如公民大會和500人大會。這是壹個不完整的民主制度,存在缺乏剛性等弊端。古羅馬政治制度的元老院和省長體現了這壹點,這無疑在法律上超越了古希臘。古羅馬的法律有系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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