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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應該給父母多少贍養費?

法律分析:1。計算壹個孩子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當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對超出部分和不足兩個子女按50%計算撫養費;有三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按40%計算。應付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的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人民法院確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要、被贍養人的經濟能力。贍養費支付的內容分為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患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護理費;

(四)老年人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費。

對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當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當地低保標準為上限和下限,計算贍養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即按照被贍養人收入的壹定比例取得的金額與上述上下限進行比較。數額在此範圍內的,按照數額確定撫養費標準。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撫養費標準。

2、老年人患病的醫療費用,除保險理賠外,其余費用應按醫務部門的賬單金額計入贍養費。

3.對於因疾病或體弱不能自理的子女,護理費用應計算在贍養費中,這筆費用將根據相關養老機構的證明或當地壹般就業標準計算。

4.對老年人的住房支出、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必要的保險支出,以相應的支出發票為依據計算贍養支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4條,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老年人及其配偶有互相贍養的義務。被兄弟姐妹贍養的兄弟姐妹成年後,如果她有經濟能力,就有義務贍養沒有贍養人的老年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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