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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申請與辭職信的區別

1,不同的表達式

兩者都是聽天由命的表現。但是,辭職報告是宣言,是訴說;辭職申請是向上級說明理由,提出請求。

2、角色不同

辭職報告是單方要求,不能作為員工辭職的證據;辭職申請得到上級批準後,才算走完了辭職的流程。

3.不同的願望

辭職申請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往往包含“望批準”、“請示領導批準”、“申請批準”等字樣。辭職報告裏不會有這樣的話。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雙方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正常便捷的方式是提交離職報告,批準離職請求。可見,在現代社會的人才流動過程中,離職報告的撰寫和求職信壹樣重要。

擴展數據

撰寫辭職報告的註意事項:

1,了解辭職權的性質。

作為員工,在寫辭職信之前,不要操之過急,也不要沖動。當妳想辭職的時候,首先要想清楚,妳想行使什麽樣的辭職權。這種性質的判決需要壹定的法律依據。

2.找個合適的理由辭職。

在想清楚辭職權的前提下,員工需要確定自己選擇什麽樣的辭職,之後再尋找合適的辭職理由。

如果終止協商,只需要雙方同意,不需要特殊理由;取消通知只需提前30天通知,無需特殊原因;即時離職需要特殊原因,主要表現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拖欠工資或未支付加班費。

3、措辭溫和,不能激化矛盾。

找到合適的理由後,寫的時候不能太生硬,不能因為辭職信本身激化與單位的矛盾。但也不要太自滿,怕公布原因讓自己被動。

4.順利獲得相應的證據。

員工對自己辭職的行為和辭職的理由負有舉證責任。因此,員工在辭職前和辭職時都應自覺保留相關證據。比如領導簽字的辭職申請,自己寫的辭職信,單位發的工資條等證據,壹定要記住證據需要原件。

5.做好仲裁或訴訟的心理準備。

如果妳和單位的勞動合同裏有約定違約金,妳要做好妳單位可能找妳要的準備。如果妳的檔案存在公司,妳要做好公司可能會扣留檔案的準備;如果妳的社保關系在公司,妳也要做好公司不給妳轉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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