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
第壹,總體思路
我們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國務院部署,緊扣創新發展要求,推動大眾創新創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環境, 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系統部署,強化技術、資本、人才、服務等創新資源的深度整合和優化配置。 加強中央和地方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協調,建立符合科技創新和市場經濟規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和產業化,形成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新動力,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實現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作出貢獻。
(1)基本原則。
-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科技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的主體地位,發揮企業家在技術、資本、人才整合中的關鍵作用,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大力發展技術市場。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需求導向機制,拓展新技術新產品的市場應用空間。
——政府引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強化政府在政策制定、平臺建設、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職能,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營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
-縱橫聯動。加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聯動,發揮地方政府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成果轉化有效路徑。加強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和軍民融合聯動,在資源配置和任務部署上形成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合力。
——機制創新。充分利用基於互聯網的創新創業新思路,如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建立創新要素充分集成的新機制,充分發揮資金、人才、服務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的催化作用,探索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模式。
(2)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推進壹批中短期見效、有效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高,市場化技術交易服務體系進壹步完善,科技創新創業蓬勃發展,專業技術轉移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多元化投資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環境更加優化,功能齊全、運行高效、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初步形成。
主要指標:建設100家示範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10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布局建設壹批支持重點行業實體經濟發展的眾創空間,建設壹批技術轉移人才培訓基地,培養1000名專門技術轉移人才。全國技術合同交易額力爭達到2萬億元。